按照國務院有關工作部署,為深入推進物流降本增效工作,國家發展改革委、交通運輸部近日聯合印發《關于做好物流降本增效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》(發改經貿﹝2019﹞1537號,簡稱《通知》),決定在山西、江蘇、浙江、河南、重慶、四川等6省(市)組織開展物流降本增效綜合改革試點,試點期為2019年9月至2021年8月。
本次試點以省級行政區劃為單位,以地方探索創新為主導。相關試點省(市)將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,結合本省(市)實際和物流降本增效需要,按照《通知》確定的重點任務,在事權范圍內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創新改革舉措,破除物流降本增效的瓶頸制約;對涉及國務院相關部門事權、突破現行規章制度和規范性文件的創新性政策訴求及建議,將定期匯總后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、交通運輸部。
國家發展改革委、交通運輸部將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統籌指導和跟蹤監測,根據工作進展情況及時開展中期評估,并會同相關部門研究論證相關試點省(市)提出的創新性政策訴求及建議,對具備條件的政策訴求及建議支持先行先試。在試點結束后將組織評估驗收,并以適當方式推廣試點省(市)的成功模式和先進經驗。
轉自:發展改革委網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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